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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商须知

参展商须知

展览名称:第十三届中国(重庆)国际投资暨全球采购会

展览日期:2010517—5月23日

为确保本次展览的顺利进行请将以下注意事项告知各参展商、特装展位施工单位:

一、特装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必须在进场第5个工作日前,即 5 7日前一次性提交重庆国际会展中心,5 10日开始加收30特装管理费

1、特装展位效果图、平面图、结构图、电路图各一份。

2、特装展位施工安全责任书一份。

3、特装展位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手机号一份。

4、电工证复印件一份。

5、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已备案的无需提供)

二、(参展商、特装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服务需求填写如下表格:(必须在进场第5个工作日前即 5月7日前一次性申报完毕,510开始收取30-50加急费

1、电力申请表

2、证件管理费申请表

3、电话、网络申请表

4、压缩空气、给排水申请表(压缩空气使用申报限一、二号馆A区及室外A广场)

5、特殊服务申请表

6、布、撤展加班申请表(加班当天17:00前在重庆国际会展中心一层C区服务台申报缴费,超过17:00申报加收30加急费)

7、展具租赁物品申请表

8、电器租赁及改动申请表

9、展位搭建、现场改动、制作申请表

10、植物及保安器材租赁申请表

 

注:1、特装展位所有应提供的资料必须在 5 7日前一次性申报至重庆国际会展中心完毕,超出规定期限申报加收30特装管理费,另重庆国际会展中心不接受分批申报的特装展位资料,分批申报作为无效申报。

2、所有服务申请表格必须根据服务需求, 5 月7日前一次性详细填写各项服务申请表并以传真或直接申报重庆国际会展中心完毕,另申报单位必须签字盖章确认,重庆国际会展中心不接受未签字盖章的申请表格并作为无效申报。超出规定期限申请的加收30-50加急费,并且不保证完全提供。

3、参展商应根据服务需求57填写申请表格并申报完毕,且签字盖章确认,重庆国际会展中心不接受未签字盖章的申请表格。超出规定期限申请的加收30-50加急费,并且不保证完全提供。

4、根据消防要求,主办单位应提前收集特装展位申报的特装展位效果图、平面图、电路图等申报重庆市消防局南岸分局审核,经重庆市消防局南岸分局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再报重庆国际会展中心审核,方可办理入场手续,重庆国际会展中心不接受未经消防审核的图纸。

5、重庆国际会展中心在进场前第15个工作日,在展览中心一层C区服务台开始接受申报并办理相关入场手续。每天工作时间为9:00—17:00(申报时间为 2010 4 23        

日至5 7 日, 5 10 日开始收取加急费)。

6、参展商或特装施工单位根据服务需求在服务申请表格填写完毕,签字盖章确认后传真到展馆现场服务中心。

7、各类特装图纸可以用电子邮件发送到以下邮箱:zy.song@cqcec.com

8、各类服务申请表格、特装管理规定和安全责任书可在我中心网站内现场服务栏目下载 。网址:http://www.cqcec.com/

特别提示: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现场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2609109/9110           传真:62609092

展览部办公室咨询电话:62609088               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展览部

联系人: 宋正阳                               2010年4月26

下载请点击:参展商须知(渝洽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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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23-89088336 89088356 
法律顾问: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     段茂兵  133303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