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装展位设计制作须知
特装展位定义:
是指参展商不需要使用标准展位,而是根据其形象及产品在展览馆内空地上进行特殊设计及装修的展位。
特装展位设计、布展注意事项:
1.在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展馆内,设计的特装展位高度限制为6米。同一参展商使用多个展位,展位中间有公共通道的,在设计时不得占用公用通道;不得跨越通道或搭建二层过道。
2.在特装展位电路设计中,单相回路不得超过2000W,若超过2000W应采用三相电源设计,平衡分配用电负荷。
3.特装展位施工制作时,不能在展馆内现场制作展位,只能在展馆内用半成品拼装。
4.特装展位设计的结构强度应当满足载荷所需要的强度,应确保特装展位的结构强度、刚度、稳定性以及局部稳定性。设计有立柱的结构,应在立柱底部加底盘以增加立柱的受力面,加强展位的牢固性,避免发生展位垮塌等安全事故。
所有未粘贴防火板的木制材料及木制地台必须在进场前粉刷防火涂料。
特装展位的结构严禁在展馆原建筑顶部、柱子、栏杆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位自身主体结构连接。
5.根据消防规定,特装展位不得使用各种弹力布、尼龙布等易燃材料作为特装展位的装饰材料。如有特殊要求,必须首先征得场馆方的同意,并喷、刷防火阻燃剂或作其它防火、阻燃处理。
6.为保证消防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及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所有特装展位装修不能以任何形式封顶。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明火作业,超标准噪音施工;禁止使用电锯进行现场开裁装修材料;严禁使用电焊机、风焊机、亚弧焊机、打磨砂轮等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施工;禁止在现场刷漆和使用高压气泵进行喷漆;不得大面积粉刷涂料,如需少量修补涂料,应做好地面保护措施。
8.施工时,不能采用强化学品、强异味品和强刺激性的物品。
9.制作各种灯箱时应留有足够的散热孔,日光灯镇流器应脱离箱体,使用木质材料制作的灯箱,内部须作防火处理并加石棉板阻燃;电线安装严禁使用麻花线、普通胶线等不符合消防规定的材料,必须使用双护套阻燃线,未使用双护套阻燃线的必须穿管,所有用电线路必须采用接线端子连接并作绝缘处理。
10.所有用电须符合用电安全的要求,严禁使用霓虹灯,电热器具(电炉、电饭锅、电烫斗等)及大功率灯具(500W以上)。
11.高空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合格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为保护人身安全,周围要设置安全区,并有专人看护。安全区须设明显的警告标志。
12.施工时,不能在展览馆的墙面和地面打孔、刷漆、粘胶、张贴、涂色,不得改变、拆卸、破坏展览馆的建筑和设施,施工作业时不得硬拖、硬拉、以免损坏展览馆的墙面和地面。
13.如使用玻璃装饰展位,应采用钢化玻璃,确保安装牢固、可靠,并明确标识,以防破碎伤人。
14.相邻展位所有结构背后必须做出妥善装饰处理,以免影响整个展览效果。
组委会特装展位设计制作、咨询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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